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高峰学科和高峰培育学科建设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0   浏览:10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立项建设高峰培育学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峰学科和高峰培育学科过程管理,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决定开展安徽省高峰学科和高峰培育学科建设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立项建设高峰培育学科的通知》确定的高峰培育学科:旅游管理、机械、国际中文教育。

二、评价原则

1.突出质量,以评促建。以建设一流学科为目标,综合考察高峰培育学科的规划建设、经费使用、过程管理和绩效产出情况等,聚焦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研贡献、社会服务等核心指标建设情况,促进学科高质量发展。

2.多元考核,分类评价。依托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对建设情况数据进行抓取并形成定量分析报告,专家组结合定量分析报告和高峰培育学科建设年度进展报告进行定性分析,形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机制。高峰培育学科评价侧重为年度指标的达成和经费保障情况及合作地市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满意度。

3.运用结果,动态调整。高峰培育学科建设周期为3年,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对年度评价达到优秀的学科在履行批准程序后优先转为省级高峰学科立项建设对发展速度滞后、建设成效不佳、年度评价较差的学科,及时予以调整退出

三、评价内容

主要检查培育学科的建设情况和支持经费的到账情况,还包括立德树人、学科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合作地市政府、企事业单位满意度等方面。

四、评价程序

1.各高峰培育学科根据指标体系,对照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书,准备绩效评价材料(包括学科建设数据、文字说明和支撑材料等),填报和上传至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提交和上传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各学科上报的数据、文字说明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和量化打分;对各学科建设年度进展报告,从学科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角度对学科整体发展水平打分,最终结合指标完成度和学科发展水平对各学科进行综合评价。

五、其他要求

请各高峰培育学科建设单位按照绩效评价指标准备相关材料,3月20日18:00-3月24日10:00在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填报指标完成情况,并上传年度进展报告和支撑附件,具体操作程序另行通知,相关材料确认上传后不得修改。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材料的真实性,具体经费支持额度和学科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将作为高峰培育学科绩效评价重要指标,存在虚假协议和经费支持不实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刘成刚   联系电话:25466077

平台地址:http://ahjyt.researchplus.cn/。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2022高峰(培育)学科绩效评价(预发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