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浏览:1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各单位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方式
各相关单位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科研处进行实地检查。
三、检查时间
1. 自查自纠阶段
时间:2023年4月19日-4月25日。
请各相关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和科研实验室一览表(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排查,明确责任措施,督促相关责任人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2. 学校现场检查
时间:2023年4月26日。
各二级单位请将黄山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附件3)交给现场检查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2546077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