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2 浏览:1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最新安排部署,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各学院应对所属实验室及涉及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气瓶)、危险废弃物等的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再次梳理和整治。
2、假期内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水和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二、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内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各实验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假期内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带教老师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的,务必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措施,且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实验仪器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3、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气瓶)以及危险废弃物存储点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并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好各类台账,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4、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以及在实验区域饮食、考研复习。
科研实验室安全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15855595453。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